更新时间:2022.05.31
取保候审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由公安机关执行。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办案单位提出申请,办案单位认为取保候审后不致发生社会危害的,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满足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应当申请取保候审条件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
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
满足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人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在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辩护人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来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以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 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包括: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申请人包含:1、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2、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即被告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3、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即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4、被羁押的犯
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有: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提出申请;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3、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或者审查起诉之后委托的辩护人。
成功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有: 1、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3、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结案,需要取保
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即可向相关办案单位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况一般是这样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应当取保候审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