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9
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是国家档案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表现为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 3、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是故意。 《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抢夺、窃取国家所
构成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条件有: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根据刑法第329条第2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3款规定,犯本罪,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本罪同时构成其他罪的,从重处罚。通常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档案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违反档案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擅自转让或者出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规定,违反档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构成条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而该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既遂状态的处罚标准为: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一行为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擅自转让国有档案罪的处罚规定是,构成该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行为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档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档案的灭失、毁损往往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为了加强对国有档案的保管、利用,惩治严重妨害国有档案的犯罪十分必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档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档案的灭失、毁损往往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为了加强对国有档案的保管、利用,惩治严重妨害国有档案的犯罪十分必要。本罪的犯罪对
以下要件会构成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判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是指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