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4
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是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一般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离开,需要报请考察机关批准,如果不批准,就不得离开。
缓刑执行期间可以自己活动,但需要在公安机关限制的范围内活动。缓刑执行人员具有相对的人身自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县、市。离开所居住的县、市,需要报告考察机关批准,如果不批准,就不得离开。因此缓刑人员的活动是相对的。缓刑期间不可以做法律不允许的工
监狱、看守所应当向罪犯发放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及时为罪犯办理出监、出所相关手续。没有收到决定书可能是监外执行未被批准,或者是监狱管理人员漏发,可以去询问一下相关人员。
监外执行的执行机关确定如下: 1、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原所在单位协助监督; 2、执行机关应当严格管理和监督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情况通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 3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监外执行的条件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缓刑期间收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的时间不能折抵刑期,之前实际羁押的日期仍可以折抵刑期。判处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处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视情况而定。 一、如果最终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在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期限会折抵刑期。 二、如果是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的则不能折抵。 三、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拘留可以抵消刑期。管制的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期的折抵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刑事拘留可以抵刑期。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被拘留或者被逮捕以前被羁押的行为系同一行为,不论羁押在何处,只要是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被羁押期间即可予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或者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
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是有一定的人身自由,但只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一般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离开,需要报请考察机关批准,如果不批准,就不得离开。
在我国执行缓刑期可以贷款。在缓刑执行期间,对于贷款的事项办理,只要符合贷款的要求就可以,法律并未禁止缓刑人员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对方不还钱的不可以违规扣押财产抵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并在胜诉后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但当事人抵押债务人的财产的,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或者治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