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5
2021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百分之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暂时继续执行,对于湖北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时继续免征其增值税;对于其他地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时还是继续按照百分之一的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采用3%的征收率,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征收率减按1%计征。企业所得税基础税率为25%,根据企业性质、利润等有部分优惠政策,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1、定量标准——经营规模 (1)从事生产货物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百分之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暂时继续执行,对于湖北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时继续免征其增值税;对于其他地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时还是继续按照百分之一的征收
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2020年3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
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百分之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暂时继续执行,对于湖北省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时继续免征其增值税;对于其他地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时还是继续按照百分之一的征收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
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有,主要是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或者从事其他业务,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
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2、第一条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2、第一条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