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高空坠物没伤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是针对人身伤害的,没有人员伤亡,那自然就不存在赔偿。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论是高空坠物或高空抛物,只要致人损伤都会被认定是侵权行为。如果能找到侵权人,责任肯定由其承担;如果侵权人不出现也找不到,按照规定,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大学生意外坠楼如果是由于学校设施老化或者安全设施不够完养等学校过错导致的,则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完全是由于学生自己原因导致的,则学校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大学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相应的认知能力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从高处向下抛物,即属于高空抛物行为。 一般情况下,二楼及以上向下抛弃物品,均属于高空抛物行为。当然,若只有一层,单该层建筑格外的高,从高处向下抛物行为,亦属于高空抛物。 因此,高空抛物无法明确的说是几楼以上,属于高空抛物,应当认定从高处向下
高空抛物一般从二楼开始算。只要是建筑物或者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都可以定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高空坠物造成损害的,物业应当受到处罚。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坠物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
楼上高空抛物处理: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
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自《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关于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赔偿找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侵权人。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责任,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
高空坠物砸伤人的,应这样明确法律责任:如果确定了应对高空坠物负责的人,应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女子背娃被高空坠物砸到的,可以向侵权行为人索赔,找不到责任人的,可以向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索赔以及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不存在侵害可能的行为人、物业公司进行索赔,一般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护工费等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