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拒交物业费的理由有: 1、开发商尚未交房的;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标准的;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的;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
社会抚养费拒签: 一、由两人以上送达,并填写好送达回证,经受送达人签字或盖章后带回单位存档备案; 二、《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不抚养一方不给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给付义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拒不申请财产状况的、不执行法院判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1、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2、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3、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4
离婚后抚养费金额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
放弃子女抚养费行为产生的原因如下: 1、为达离婚目的而作出的一种妥协; 2、为争夺子女的抚养权而作出的一种让步; 3、为彻底断绝将来再与对方发生来往。
影响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1、子女利益最大原则是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决定性因素; 2、抚养人的抚养能力,不仅包括直接抚养人的经济能力。还包括直接抚养人的身体健康情况等; 3、直接抚养人对抚养子女的态度、感情等; 4、子女的意愿、子女的受教育环
变更抚养权的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种: 1、直接抚养方因故不宜或无力抚养,直接抚养方因疾病、服刑等原因,不宜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出现经济困难,无力再抚养子女。 2、子女由祖父母代抚养。 3、未直接抚养方无法行使探视权,生活中,部分直接抚养方采
放弃子女抚养费行为产生的原因有:以放弃抚养费而达离婚目的一种妥协、为争夺子女的抚养权而作出的一种让步、为彻底断绝将来再与对方发生来往的方式等。但双方断绝往来,不得同时协议与子女断绝往来,否则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