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5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根据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一次记12分。
处警告或者大于二十元,小于二百元的罚款。在道路上来往的机动车,要是没有悬挂机动车的号牌,没有设置合格的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的,或者没有随车携带驾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扣留,并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车牌和标牌或者办理相应手续,
对遮挡车牌的处罚是: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过期没有缴纳罚款的会被处滞纳金。
遮挡车牌的一般会处以二百元罚款并扣除十二分的处罚。对于因为泥沙、积雪等外部条件遮挡车牌的,也应及时清洁处理,否则也会被视为故意遮挡车牌。对于在车牌处粘贴装饰物的,也是属于故意遮挡车牌。车辆遇上雨天,泥水溅到车牌上,这样情况不算故意遮挡号牌。
故意遮挡机动车车牌的,不会被拘留。但可由交警部门处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我国法律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损坏别人车牌是违法的,但尚不构成犯罪,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损坏别人车牌是违法的,但尚不构成犯罪,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处5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处罚:责令立即改正,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遮挡车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扣除12分。遮挡号牌与未悬挂车牌的处罚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