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8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是: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 4、客观方面是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可以作为顶罪证据的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物证、书证、现场勘查笔录、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
寻衅滋事致两人轻微伤的要负刑事责任。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情形的,可构成寻衅滋事罪中的情节恶劣,可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寻衅滋事一般有以下几种行为: 1、公共场合任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或通过恐吓他人等形式,导致情节恶劣的; 3、强拿或硬要共私有财产,或任意损毁、侵占公有或私有财产的,情节严重的; 4、公共场所带头起哄闹事,导致公共秩
寻衅滋事追诉标准是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 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寻衅滋事量刑情节有: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每增加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
寻衅滋事治安处罚是: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寻衅滋事的主犯:组织、领导犯罪团体进行寻衅滋事活动或者在寻衅滋事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寻衅滋事主犯。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是,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实施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的,扰乱公共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行为方式: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