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女儿可以耕种,不能继承,因为土地属国家集体所有;但如果女儿还是原承包人所在村农村户口,且没有地、未出嫁的情况下,可耕种并向村集体提出申请,在土地分配时考虑分配土地;如已出嫁且在婆家有地,现只可耕种原承包人耕地,权限至原承包人离世后村委会可收
可以租赁农村的土地。农村土地租赁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作为出租人将承包地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者部分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耕种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农村自己的房屋和承包地可以出租给外地人。但要符合以下条件:农村居民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可以出租给外地人使用,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租赁期限无效。农村居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可以出租给外地人耕种,但仅限于用于农业目的
农业土地的承包年限可以是30年。具体而言,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是30~50年不等,林地的承包期限是30~70年。 承包期限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
农民承包的土地个人不可以岀租或买卖,承包人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后,其所有权性质不变,不得买卖交易。
农村林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能继承,耕地、草地等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以户为单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其他方式的承包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
如果是自己的承包地,是可以出租的,该出租就是承包土地的流转,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流转后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如果是在承包地上建筑,是改变了土地的性质,属于非法建筑,也是违法的。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 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承包方的主体可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继承。但是承包经营权是以家庭为单位,只要家庭尚有其他人员,就可以继续承包。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可以贷款,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合同所涉及的是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 2、合同所涉及的土地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并且已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 3、发包方
农村个人承包土地是不可以买卖的。如果承包户要转让土地的,必须经发包方(一般是村委会)同意。不过,这种承包地一般是不允许拿去出卖的。但承包户可以采取转包的形式转包给他人,这种方式就是不用发包方同意,但承包期和相应权限不能超过承包户自己与发包方
不可以。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享有的,承包人承包土地只是享有其使用和收益权,并不享有对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所以不能对其承包地进行买卖。如果要转让承包地,可以通过转包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需要注意,转包的期限不能超过自己的承包期限,对应的权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