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继母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配偶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法定继承遗产的继承顺序,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是针对第二顺序继承人而言。
父母没有立遗嘱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父母去世后,生前未立有遗嘱的,遗留的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父母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因此父母没有立遗嘱的,遗产就只能按照法
在我国法定情况下继子有权继承继母的遗产的。与继母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才有权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办理。且前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母一般是具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法定权利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死亡或不存在的,由第二
女婿原则上没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但是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如长时间居住在一起,照顾其生活起居的,应当作为岳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遗产。
女婿不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认定
当事人不孝敬父母的,一般还会有遗产继承权。不孝敬父母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被继承人死亡的,当事人依然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继承相应的财产。但被继承人签订遗嘱由当事人意外的人继承的,当事人不能再继承。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1、当事人故意杀害被继承
女儿去世的其父母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的时候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不赡养父母,会有权继承遗产。但是如果是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如果不尽赡养义务的同时,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等情形的,不能继承遗产。
想要不继承父母的遗产的,可以选择放弃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
父母遗产中房屋的继承应: 1、房产继承要在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父母死亡后才开始; 2、父母如果对房屋的分配定立了遗嘱的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3、父母是该房屋的有所有权人。 这里涉及到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
认亲后,在收养关系依然存在的情况下,还有养父母遗产继承权。并且还需要其此时该养子女属于第一顺序中子女的范围之内,但如果认亲之后解除了收养关系的,其就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