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组织卖淫被抓的判罚标准: 1、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以招募、雇佣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即构成组织卖淫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会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
如果是行政拘留或者是司法拘留最长是十五天。如果是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刑事拘留的,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
传播淫秽物品如果构成犯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卖淫第二次会拘留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对单次违法行为的拘留时间最多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多项违法行为并罚的,最多不超过二十天。虽然有多次卖淫行为,但不会因此加重处罚,也不会作为加重情节,一般都是根据违法情节确定拘留时间的长短,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卖淫第三次会拘留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批捕后最多拘留37天。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延长一至四日。即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原有三日基础上延长一至四日。
容留卖淫罪最低判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