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土地确权后,被征用土地补偿款归土地使用权人领取。根据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上青苗及其他附着物的补偿费用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所制定的分配办法直接进行分配。
这种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没有发生变更,还是转包人或者出租人,所以征收土地的各项补偿应该这样分配。 1、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 土地转包或者出租后,土地的实际使用人不再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该是接包人或者土地承租人,一般情况下青苗及地
国有土地可以自由转让,但集体土地不得自由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后,原承包人即退出承包关系,受让方与发包方形成新的承包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主体发生变更,受让方成为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享有该部分土地补偿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后,不同的补偿项目分配的人是不同的,例如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土地征收后闲置应无偿收回原土地使用者耕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
土地确权后被征用补偿款归属需要分情况讨论:①土地征收后的土地补偿款归土地所有人所有。即征收农村土地的,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②对于土地征收中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归青苗或者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享有。③对于土地征收中的安置补助费,由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是给被征地的农民的,农民将土地租出去不影响领取补偿。
土地被征用后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使用权归征收政府所有,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除非原户主获得国家批准拨用或者通过土地交易市场购买,否则不管多久原户主都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