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5
应该注意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
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依法不应对其指定辩护的人指的是:有经济能力可以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指定辩护人。除了有经济能力可以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之外,其他人都属于可以指定辩护的范围,可以指定辩护的核心条件是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的标准,没有经济来源等情形
依法不应指定辩护的人:有经济能力可以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应指定辩护人。除了有经济能力可以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之外,其他人都属于可以指定辩护的范围,可以指定辩护的核心条件是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的标准,没有经济来源等情形。
刑事诉讼法中辩护种类有: 1、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 2、委托辩护,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3、指定辩护,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
刑事诉讼中应当回避的情形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
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辩护的规定是: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
下列情形适用指定辩护制度: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已经满18周岁的不包括在内。 4.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以下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依法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
1、独立辩护权:依据事实和法律,不受公检法,其他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提出意见权。 3、获得通知权。 4、参加法庭调查、辩论权。 5、经授权的上诉权。 6、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7、申诉、控告权。 8、拒绝辩护权。
刑事诉讼法解释辩护人的范围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