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是在查封、扣押涉案财物时的注意事项。造成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依法扣押、查封涉案物品,所扣押、查封的必须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并且列出清单,见证签名盖章备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是在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他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进行搜查的规定。搜查时,须有见证人或者被搜查人家属等人在场,不得进行非法搜查。另外,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刑诉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
刑事诉讼法辨认制度的内容: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在刑事诉讼中,刑事辨认是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的一项重要措施,具有重要的破案价值与定案价值。然而,受其自身缺陷、程序瑕疵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刑事辨认的结果出现错误,进而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在刑事诉讼中,刑事辨认是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的一项重要措施,具有重要的破案价值与定案价值。然而,受其自身缺陷、程序瑕疵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刑事辨认的结果出现错误,进而导致冤错案件的发生。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具体内容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诉法不起诉规定的详细内容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
不起诉的要求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
刑事诉讼二审开庭的条件: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及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具体内容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