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在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当多份遗嘱存在冲突时,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有的遗嘱人因为种种原因,可能会立下多份遗嘱,且相互间的内容可能相互抵触。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考虑的因素是,这么多份遗嘱在形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嘱形式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
立有数份遗嘱时以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我国法律规定,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前后两份遗嘱哪份有效需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判断: 1、如果两份遗嘱之间没有冲突的,两份遗嘱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2、如果内容互相抵触的,那么就要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公证遗嘱办理方式为: 1、提出公证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
遗嘱人生前立有数份遗嘱的,在被继承人死后,继承人要按最后那份遗嘱规定的内容继承遗产。 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
立有数份遗嘱,如果遗嘱之间有冲突,应该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但是如果遗嘱之间没有冲突,例如分配的是不同的遗产,那数份就都是有效的。《民法典》规定,在订立遗嘱之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有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需要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2、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按以下情况写才是有效的: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遗嘱形式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如果两份遗嘱之间没有冲突的,两份遗嘱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内容互相抵触的,那么就要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另外,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如果相互之间没有冲突,那就都有效。如果相互之间有冲突,那冲突的部分应该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因为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数份遗嘱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法律规定,两份遗嘱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两份遗嘱不相抵触的部分,则仍然有效。所以,不管是自书遗嘱还是录音遗嘱,都是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