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规定:如果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结案或者由法院作出判决、裁定;以及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主体有以下几种: 1.被害人。 2.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 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4.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 3、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 4、被害人受到的物质损失必须是因被告人对其人身权利进行侵害的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损失。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准确无误
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1、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 3、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 4、被害人受到的物质损失必须是因被告人对其人身权利进行侵害的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损失。
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指在刑事诉讼中,受害人对于自身的物质损失而附带提起的赔偿诉讼请求。《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范围包括下列人员: 1、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人; 2、直接受害人死亡的,近亲属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不论被害人是否死亡,为被害人支付医疗费、丧葬费等费用的单位和个人,不能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如果附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如下: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由原告或者第三人提起。 2、具有关联性。 3、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一审中提起。 4、属于受诉的人民法院管辖。 5、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
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如下: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由原告或者第三人提起。 2、具有关联性。 3、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一审中提起。 4、属于受诉的人民法院管辖。 5、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
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的特点有: 1、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 2、没有原告和被告; 3、实行一审终审; 4、审判组织特别; 5、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6、案件审结期限较短; 7、免交诉讼费用。
民事诉讼中的特别程序的特点有: 1、特别程序的审理是对某种法律事实进行确认; 2、没有原告和被告: 3、实行一审终审; 4、审判组织特别; 5、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 6、案件审结期限较短; 7、免交诉讼费用。
没有诉讼时效规定。刑事诉讼过程中均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通俗点说就是公安机关立案后一直到一审判决以前均可以提出。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没有诉讼时效的规定,是附属于刑事案件的进展的。只有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才有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般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