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公安机关是国家的治安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是行政执法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重任。公安机关是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有: (1)依法决定立案侦查和撤销案件; (2)有权进行勘验、检查、搜查、扣押、鉴
刑事诉讼法公安部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条,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1、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以及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保障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 2、同等与对等原则。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他国公民、组织享有同等的诉
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如下: 1、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 3、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4、过错责任原则; 5、公平原则。
民事诉讼法回避制度内容: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适用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 1、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不得定罪处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处罚。 第 2、平等适用刑罚原则。即定罪平等、量刑平等、行刑平等。 第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即罪刑均衡、罪刑相当。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一般具有统一性,平等性。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效力都是一样的。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是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主要诉讼阶段,公、检、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都必须遵循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二、适用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的轻重相适应。
1、安全责任的分工,一般是以“谁主管,谁负责”作为基本原则的; 2、对外性质,在法人企业当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3、对内性质,在企业中对安全责任的设置,则以上述原则进行分配,对于企业中各业务领域的主管负责人作为内部各自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