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强奸罪手段应按下列标准予以认定: 1、暴力手段,即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 2、胁迫手段,即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的手段; 3、其他手段,是即犯罪分
认定强奸罪是否既遂,应以是否奸入妇女的性器官作为强奸妇女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实践中强奸罪的认定是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强奸判定无关。 强奸罪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新刑法对强奸罪的认定是: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利以及幼女的身心健康;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4、主观方面有强行奸淫妇女的故
夫妻间强奸罪的认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强奸罪。构成强奸罪,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诱奸是指使用花言巧语诱骗妇女与其发生性关系称为诱奸,并非采取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从而达到发生关系的目的。诱奸并不涉嫌犯罪,应受到道德的谴责,但是诱奸14岁以下的幼女也属于强奸。强奸,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
认定强奸罪应从构成要件上认定,包括主体要件、主观要件、客体要件、客观要件。 不能认定为强奸罪的情形为幼女早熟,身材高大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幼女,主动要求发生性关系的;把通奸行为说成强奸的;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意志,但事后未告发,且后
(1)客体要件:若对象是幼女,则犯罪客体是幼女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若对象是妇女,其犯罪客体是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合意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权利。 (2)客观方面:①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