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民事案件有审查起诉阶段。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审查起诉阶段的主要内容是: 1、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 2、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 3、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 4、对侦查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
审查起诉阶段羁押时间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则羁押时间一般为十日,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也就是羁押时间可以达到十二五日。
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检查院要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天。嫌疑人认罪的,检察院应当在十天内作出决定,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天。
审查起诉阶段半个月合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的条件为: 1、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轻微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有遗漏罪行,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对遗漏罪行进行补充侦查。如果检察院认为遗漏罪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也可以对公安局移送的罪行和检察院发现的遗漏罪行一并直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亲属会见是合理的,但是必须是辩护人的身份才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辩护人的,经过检察院的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与辩护律师相比,被限制了许多条件。如果仅是家属身份,是不可以会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