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性质不同。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假想防卫可以过失犯罪论处。假想防卫时,行为人往往在主观上存在过失,即主观上存在认识错误。在多数情况下,只要行为人稍加注意,就可以清楚所面临的不法侵害是否确实存在,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错误及危害结果的发生。由于行为人主观上应该注意而未加注意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假想防卫是指客观上不存在危害行为,但行为人因为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而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并实施防卫行为,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不能按照正当防卫处理,而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假想防卫是事实认识错误,危害结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对此应该认定为是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能够预见自己的某些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或者是已经预见了而觉得能够避免的,以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假想防卫指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进行防卫从而造成损害,但不法侵害的情形实际上是行为人的误认的情形。对于当事人的此类行为,有过失的,按过失犯罪处理,无过失的,按意外事件论处。
假想防卫属于事实认识错误。也就是说,行为人误以为“存在违法阻却事实”—正当防卫,对违法层面的构成要件之一“不存在违法阻却事实”没有全部认识到。根据故意犯罪的认识因素,由于行为人不是对所有违法事实都“明知”,所以,假想防卫不可能构成故意犯罪。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没有防卫过当罪这一罪名。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防卫过当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