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9
1、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同等责任不是互碰自赔,应当是互赔,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则根据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等规定赔偿。
1、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偿对方,交强险不够赔偿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如果双方谁有保险,就可以用保险公司赔偿。 2、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
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分析,一般发生在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驾驶人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会按照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同等责任各自承担50%的责任。而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即使交警出具
开车撞人了全责的,保险公司的理赔: 1、其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对于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3、对于仍有不足的部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
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其全责的保险公司是需要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于不足的部分,或者是不在其保险限度范围内的,由当事人进行承担,其具体承担金额是需要根据其实际情况为准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
发生交通事故,并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分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先由当事人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
保险公司在责任认定书下来后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责任认定书一出来保险公司还需要审查事故方在公司的保险购买情况以及购买的保险种类情况,符合赔偿的情况下才会进行赔偿。
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合同效力中止,被保险人在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