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意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
就徇私枉法罪而言,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以及在刑事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只能由作为构成,但是,在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行为中,却可以由不作为构成。 构成不作为的徇私枉法罪,必须具备以下两
构成徇私枉法的罪行: (一)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的行为。 (二)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行为。 (三)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有罪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其他事实,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的,对明知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明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而使他受到追诉的,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
只枉法不徇私是构成犯罪的,犯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徇私枉法罪有如下四个构成要件: 1、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 3、主体为司法工作人员; 4、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过失是不能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徇私枉法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犯罪的目的是放纵罪犯或者冤枉无罪的人,动机是徇私、徇情,其具体表现多种多样。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特征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司法机关是指行使国家赋予审判和法律监督权力的机关。 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诉讼活动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构成徇私枉法的罪行有: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的行为;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行为。
构成徇私枉法罪的行为有: 1、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行为。 2、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的行为。 3、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