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遗产的法定继承适用情况具体如下: 1、被继承人未依法立有效遗嘱的; 2、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放弃继承、遗赠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 4、遗嘱为涉及处分的遗产。
不管是房产还是其他财产,适用法定继承时,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的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开始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只有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且继承开始后,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如果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死亡或不存在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时间是不受限制的,不过,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法定继承人对遗产分割比例有争议的,诉讼时效是3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
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遗产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不能继承遗产的人有: 1.继承开始时已经死亡的人; 2.与被继承人没有继承关系的人; 3.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都不能继承遗产。 继承人要满足的条件: 1.继承开始时还生存的人; 2.与被继承人有继承关系的人。
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如下: 1、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由于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至少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年轻、年老或疾病
遗产法定继承人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没有立有遗嘱或者遗赠,在死亡后,所留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处理,被继承人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遗产应当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那么所留遗产应当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继承。总的来说,遗产法定继承
1、遗产须按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3、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般平等继承遗产,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