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羁押时间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公安羁押时间可以抵扣服刑期。判处管制的,先前羁押一日抵2日,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先期羁押一日抵1日。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缓刑之前被羁押的时间是不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的,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开始计算,缓刑就已经是对罪犯的一种从轻处罚的表现形式了,如果把之前关押的时间折抵在缓刑考验期当中的话,对受害者是非常的不公平的。缓刑考验期结束之后,司法机关自然会发
羁押期间是折抵刑期的。被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先行羁押折抵刑期。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的刑罚,先行羁押不能折抵刑期,死刑是剥夺人的生命的刑罚,先行羁押也无法折抵刑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的,先行羁押一日折抵
算。刑事拘留的当天算羁押期限的第一天。因此刑事拘留第一日是计算在羁押期限内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
在羁押期间,一般是可以探视的。辩护律师可以探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与通信。
羁押时间不可以折抵缓刑。对于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被宣告缓刑的情况,虽然之前其有被先行羁押的情况,但由于缓刑情况特殊,并非是刑事处罚,而是处罚制度,因此并不能将之前被羁押的期限用来折抵缓刑日期。
侦查羁押期算刑期。 《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
犯罪分子在被判处刑法之前被公安机关拘留羁押的,一般可折抵相应的刑期。《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
羁押期间可以辞职。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但羁押期间单位不能直接开除劳动者,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
丈夫被羁押未判刑之前可以离婚。但是当事人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想与被羁押的配偶离婚的,应该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