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流程: 1、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方案; 2、履行报批程序; 3、公告; 4、下达收回决定; 5、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在土地登记簿上注明废止; 6、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有: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可以收回;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可以收回;经核准报废的,可以收回。
土地使用权证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补办。申请人可以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递交补办申请;等待相关部门核实土地现状;核实确认后登报说明遗失情况;携带身份信息、土地信息等基本资料前去土地管理所补办并领取新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费包括各类税费、过户费等。如果属于划拨的土地,还需交纳评估费。其中税费主要包括契税、个税以及印花税。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过户需要缴纳1%-3%的契税; 5.5%的增值税,1%的土地增值税,房价1%或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以上三类满五年免征); 房屋交易手续费; 房屋产权登记费; 0.5%的房屋评估费; 登记费和工本费; 土地变更费。
地下车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定如下: 1、用于停车的停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2、在建筑区划中,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停车位和车库的所有权由当事人通过出售或出租; 3、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停车场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土地使用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如下: 1、招标出让。 2、拍卖出让。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3、挂牌出让。 4、协议出让。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协议方式将国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转让的权利有:1.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同移转;2.权利义务一同转移;3.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