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8
儿媳不赡养公婆不犯法。儿媳本来对公婆就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协助丈夫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
儿子死亡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因为儿媳与公婆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两者属于姻亲关系。从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上讲,儿媳和公婆之间并没有扶养、赡养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
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可知,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即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加以限制。但是,儿媳妇与公婆之间并没有法律
婆婆不能继承夫妻的共同财产,婆婆只能够继承属于自己的儿子那一部分的个人财产。父母是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就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
公婆起诉儿媳不赡养,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应该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的制度。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儿媳不属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定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但是,如果儿媳在丧偶后仍然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关于遗产继承
儿媳妇没有义务赡养公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家庭中的老人负有赡养义务的主体有:其成年子女、一定条件下的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和一定条件下的弟弟妹妹。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儿媳妇并不属于适格主体,并不需要对公婆承担赡养义
从法律的规定来看,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儿媳并不属于公婆的子女范畴,对其不需要承担赡养的责任。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后,儿媳只是需要协助配偶履行赡养的义务,与之相对应,儿媳对
需要确定的是,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一个关键点,就在于财产的取得是在结婚之前还是结婚之后。对于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一般来说,都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能够作为遗产进入继承程序的财产,就是一方个人合法的财产。因此
在适用法定继承,且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兄弟可以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还有对公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也可以成为
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成年且有负担能力的子女对父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在并不存在有负担能力的子女,或者没有子女时,成年且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需要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承担赡养义务。从上述规定
婚前财产配偶有权利继承。这里所说的权利是指,配偶享有的法定继承权。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也就是俗话所说的婚前财产。因此,当该方去世的时候,这一项婚前财产就能够被认定
女儿能继承父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