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3、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
标准如下:1.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因征收土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影响其居住的,应当保障其居住条件。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项目有: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
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时给予的补偿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1、国家征收房屋补偿标准如下: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原有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搬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偿。 2、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内容有: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主要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包括房屋征收决定、征收公告、征收补偿等。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流程是:人民政府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对征收土地进行评估计算补偿价值,双方协商签订协议下发补偿款,交付土地执行拆迁。
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包括: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