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 3、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提供此证明)。
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只要符合生育政策及有交生育保险就可以报销。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则需要符合生
报销生育险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卡; 2、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材料; 3、婴儿出生证、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
男方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如下: 1.男方应该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另外也要符合法定的生育条件。 2.男方的用人单位为男方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3.女方并没有被列入生育保险的范围。
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生育保险门诊不能报销,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
一、生育待遇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二、待遇标准: (1)产前检查费:1000元; (2)生育医疗费用:三级医院符合医保范围报销80%,二级及以下医院符合医保范围报销100%。 (3)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按照当地上年
(一)产假。正常产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
女方离职后是不可以报销生育保险的,必须用人单位持续交纳才可以的。要享受生育的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2.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1、生育津贴的领取需要提前向保险单位申请,领取审核表。领取审核表需提供资料:身份证、医保证、医保卡、诊断证明(怀孕期间医生开具)、准生证、结婚证等。审核表一式三份,待分娩后填写完毕申领生育津贴。 2、生产完毕后三个月内将如下材料准备齐全,上
社保生育险报销条件如下: 1、生育分娩时,用人单位已连续为生产者缴纳一年以上生育保险; 2、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3、怀孕者未参与生育保险,其丈夫参与生育保险,且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怀孕者可以使用其丈夫的生育保险进行报销。 生育保险是通过
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准备配偶失业证明、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生育状况证明等资料;提交报销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资料;工作人员受理并且核实;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通知男职工按照约定时间前往社保局对应窗口领取配偶生育期间相关补贴。
(1)女职工携带资料提出报销申请 (2)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 (10)如果是人工流产,需带围产期门诊病历、医嘱单、医疗费清单和计生部门核发的计划生育证 (11)如果父母都是独生子女,而夫妻双方没有办独生子女证,就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独生子女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