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赠与房产是可以撤销的。赠与人在房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或者在受赠人具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形时,可以撤销房产的赠与。
房产赠与在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或赠与行为进行公证前可以撤销。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屋,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并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过户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房产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包括以下:1、赠与财产的权利未转移,且该赠与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且未经过公证。此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条件;2、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或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行为
赠与房产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可以撤销。已进行房产变更登记的房产赠与协议,原则上不可撤销。当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下列情况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发生转移,且赠与合同没有经过公证,不属于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二、赠与财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后,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的: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
婚前房产赠与可以撤销,但房产已办理过户手续的,不能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赠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以下情况赠与人能撤销房屋赠与: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直接可以撤销;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撤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撤销;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
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撤销房产赠与,需要赠与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并符合下列条件: 1、被赠送的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合法权益; 2、被赠送的人严重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3、被赠送的人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4、被赠送的人
赠与房产过户之前一般是允许撤销赠与的,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撤销。
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赠与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撤销。如果已经交付,一般不能返还。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特别注意: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