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根据实际情况,贪污罪的手段有: 1、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加以隐匿、扣留。 2、将自己管理、使用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卖或擅自赠送他人。 3、将追缴的赃款赃物或罚没款物私自用掉或非法据为己有。 4、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非法
贪污罪的对象是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 公共财物和非国有单位财物主要有: 一是公共财物; 二是国有财物; 三是非国有单位的财物。 公共财物分为两类:当然的公共财物;拟定的公共财物,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
贪污贿赂罪的罪名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款物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单位受贿罪。
贿赂犯罪包括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1、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 2、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监守自盗等。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又包括公共财产所有权。其中,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是贪污罪的主要客体。贪污罪
贪污罪的主体如下: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派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5、受国家机关、
贪污罪的处罚有: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
1、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概括起来侵吞的方法主要有三种:一是将自己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加以隐匿、扣留,应上交的不上交,应支付的不支付,应入帐的不入帐。二是将自己管理、使用或经手的公共财物
贪污罪的主体有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袭人员或国有单位实施的贪污、受贿等侵犯国家廉政建设制度,以及与贪污、受贿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洁性的行为。具体可以分为三类: (一)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非法占有、使用、私分国有财物或公共财物的犯罪。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