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遗产继承公证有效的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资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如死亡通知书、骨灰证明、火葬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被继承人留下的房产证,如房产证、存单、户口簿等,股票等在香港境内,应当提供遗产税部门颁发的遗产清单;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登记簿和结婚
遗产继承开始后,财产的分割,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继承按照一下顺序: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的规定: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财产继承的继承份额规定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 2、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
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方式如下: 1、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在法定继承中,一般需要对遗产继承的份额予以确定,同一顺位继承人一般是均等分割;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对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对继承份额规定,遗产继承份额的确定,按下列规定办理: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同一水平继承人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
确定遗产继承份额的方式是: 1、对于法定继承来说,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确认; 2、对于遗嘱继承来说,一般根据遗嘱指定的份额继承,没有指定的,一般均等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