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生命遭遇威胁的情况下口授他人的遗嘱。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的情况下设立的,如在前线作战、船舶遇险、飞机失事、遭遇台风、地震洪水等。 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如下: 1.设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见证的方式,
1、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才能“立”。法律规定,本案中的口头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2、“紧急情况解除”,遗嘱人未死亡的,口头遗嘱无效。经抢救,临终遗嘱人恢复订立其他遗嘱的能力的,口头遗嘱视为无效,应当以其他方式订立; 3、 口头遗嘱只有在
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 (一)口头遗嘱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二)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的,口头遗嘱即失效。 (三)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方为有效。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1)所谓危急情况,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命垂危、在战争中或者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
口头遗嘱的生效要件如下: 1、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处于危急的情况下; 3、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4、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 5、遗嘱的内容合法。
口头遗嘱执行制度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是形式要件。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
订立口头遗嘱程序具体如下: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遗嘱人依法定立口头遗嘱。如果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订立口头遗嘱程序有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定立口头遗嘱。如果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生效的条件: 1、遗嘱人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处于危急的情况下。 3、有两个或者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4、遗嘱的受益人合法有效。 5、遗嘱的内容合法。
在如下的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情况危急,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并且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规定订立口头遗嘱,需要在危急情况下,若是危急情况之后,立遗嘱人还在世并且没有立其余形式遗嘱的,遗嘱无效。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