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退补两次,一次一个月。案子到检察院后又被退回公安侦查,说明这个案子还存在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问题。
检查院把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要看以什么理由退回案件,若检查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退回公安机关,那么需要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话,检查院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提纲,连同案件证据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若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存在《刑事诉讼法》1
检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的处理是,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院驳回抗诉后就没有其他救济途径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是向法院申请再审不成功后的救济途径,一般也是最后的救济途径,抗诉被驳回后不能再次申请抗诉。
检察院把案子退回公安的,公安机关应该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并且将案件再次移交到人民检察院。案件之所以会被人民检察院退回,基本上就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发现定罪证据不够充分。总之,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并不符合起诉的条件,检察院只能退
检察院未批捕退卷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次退侦后检察院流程有:公安机关提交诉讼案件、检察机关审查犯罪事实、对相关证据进行审定、对案件合法性进行认定、退回公安机关重新侦查等。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
一次退侦后检察院流程有:公安机关提交诉讼案件、检察机关审查犯罪事实、对相关证据进行审定、对案件合法性进行认定、退回公安机关重新侦查等。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
检察院刑事案件怎样抗诉:检察院刑事案件抗诉的过程主要是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后,由审查起诉部门出庭支持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现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时,可
民事案件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被裁定驳回,在上诉期内上诉即可,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 2、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
退侦两次的法律后果是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移交的刑事案件接二连三的被人民检察院退回,这就说明在证据链条上是存在着很大的瑕疵的,除非公安机关确认没问题,但检察院却依然坚持退回,这种情况下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