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4
如果要拆除国家公房,同普通住宅一样,需要给予权利人补偿。补偿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按照法定的程序,结合权利人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拆除国家直管公房,非住宅房屋实行拆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住宅房屋按户偿还,按户计算,每户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
危房拆迁补偿标准是:对危房的补偿款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其具体价值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在法律实践中,厂房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
买卖拆迁安置房的政策是:拆迁安置房未满5年的不得正式上市交易,5年以购房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凭证时间为准;未满5年签署的买卖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可进行合法销售。
自建厂房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
每个地区拆迁规划不同,具体的拆迁规划情况以当地出台的政策为标准。可以去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查看,有拆迁办负责这公布相关拆迁信息。也可以向市规划局,所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
房屋买卖纠纷法律规定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如仍未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屋被拆迁后,共有人可协商确定分割安置房屋的方式,协商不成的,如果共有房屋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房屋予以分割;但如果房屋难以分割或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就房屋折价或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进行分割。
1.卖方未按约交房。 2.卖方不协助办理过户登记。 3.买卖交易无效。由于房产市场法律环境的复杂性,我国目前存在不同性质的诸如小产权房、宅基地自建房、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法律不允许交易或者交易受到限制的二手房。 4.卖方配偶声称不知
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 (一)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予以货币补偿; (二)选择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三)以上二者结合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因此因土地征收而被拆迁的企业应当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