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挪用公款挪用时间判定,挪用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中的三个月,认定的起算点应是挪用行为实施完毕之日,结算点应是实际归还之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
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的确定:挪用资金罪的行为人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挪用资金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现行刑法对挪用资金罪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立案、量刑标准如下: 立案标准:私刻公章为行为犯,实行该行为的即为犯罪。 量刑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标准: 1、自然人犯该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
挪用公款后潜逃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按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其携带挪用款潜逃的,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公款后逃避处罚,携款潜逃;主观上表现为想长期占有,不准备归还,所以对其携带的挪用款部分,应定贪污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
挪用公款后潜逃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按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其携带挪用款潜逃,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公款后逃避处罚,携款潜逃;主观上表现为想长期占有,不准备归还的。根据法律的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的。
该问题涉及到两种罪名。一般来说,挪用公款后逃避处罚,卷款逃走并想长期占有,不准备归还的话,对其携带的挪用款部分,认定为贪污罪,对于未携带的部分,如果已经使用并无力归还,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因此要注意不归还与无力
构成贪污罪。行为人挪用公款的行为原本构成挪用公款罪,但挪用后还携带公款潜逃,表明其主观上不止有挪用的目的,并且转化成占有目的。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关于贪污罪以及最高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罪案件的解释,该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与该罪
挪用公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