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股利分配纠纷源自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股利分配请求权是股东基于其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 因而,股利分配请求权不能脱离股权而存在。而股利分配给付请求权则不同,它是请求公司给付已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具
股权转让前股东会表决通过公司股利分配方案的,原股东对于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分配但还没有支付给自己的股利享有请求权;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还没有经过股东会表决,或者股东会表决不通过的,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无权请求公司分红。
未分配利润和盈利不是一个概念。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是公司还未进行分配的利润,在未分配利润里边可能有涉及到公司还未分配的盈利部分,但二者不能简单的同等。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
未分配利润和盈利不能等同。公司的未分配利润是公司还未进行分配的利润,在未分配利润里边可能有涉及到公司还未分配的盈利部分,但二者不能简单的同等。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
若是有股东中途退股,若是退股前没有作出利润分配决议的,退股后不能请求其持股期间公司盈利的分红。因为此时前股东已与该公司无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是需要进行登记的。
股权转让有利润、转让给个人按照转让成交价减去当初出资价和费用差额的20%交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给企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5%。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1、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 2、债权部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配红利的原则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但如果全体股东通过出资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其他方式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依照该约定分配红利,而不依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
一般情况下,股东都是根据其实际缴纳的出资在资本总额中的比例来计算利润,但是如果全体股东一致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的,所有股东就可以按照约定的方式与比例进行利润分配,而非必须按照实缴出资额分配利润。在公司决定新增资本时,股东也有权按照实缴
分红的方式:分红的方式分为三种。第一种现金分红,根据持股比例,直接派发现金,银行转账等。第二种送股的方式,也叫转股,一般是10送 1,10送3等,即每10股赠送1股。第三种现金+送股的方式,是前两种方式的结合,一部分现金,一部分送股。分红是
股东转让股权后,对转让前的未分配利润要区分对待。 如果股权转让前,公司股东会已经做出了利润分配方案,那么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享有该笔利润的债权请求权,并应当要求公司在决议载明的时间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利润分配,新股东是可以受偿该部分利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分配红利的原则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但如果全体股东通过出资协议,公司章程或者其他方式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红利的,该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不按出资比例分红。
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已经股东会表决通过的,原股东对于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的分配给自己的股利享有请求权;股权转让前公司股利分配方案还没有经过股东会表决,或者股东会表决不通过的原股东对于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的分配给自己的股利没有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