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强制执行的期限两年。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
强制执行复议期限是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期限为六个月,从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
被执行人执行期是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被执行人具有法律规定的失信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中止、中断,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强制执行的方式如下: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2、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
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人民法院进行司法活动,是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完结的。如果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是需要在审理期限内依法作出判决。法院判决书是具有永久的法律效力的,除非被依法撤销。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一般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有其他的特殊情况,如果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还可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时,或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时,再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以上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审查,上一级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示其他人民法院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