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盗窃罪的司法解释规定:一、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在1000元到3000元之间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二、如果是一年之内曾犯过盗窃行为但没受到刑事处罚,后又犯盗窃罪的,盗窃公司财物数额达数额较大的标准百分之五十即成立盗窃罪。三、犯罪行为人在两年内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盗窃数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会被判处三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如果盗窃数额到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犯罪分子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遗忘物盗窃的司法解释如下:一般情况下,当遗忘物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时,其犯罪主体一般情况下只能是负有管理义务的人之外的第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取得遗忘物,则成立盗窃罪。
盗窃罪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构成盗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我国刑法对入室盗窃的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入室盗窃一般是指,非法进入供他人生活的房子,和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行为。入室盗窃一般是按照盗窃金额和犯罪情节进行量刑的。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不仅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即盗窃罪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04月2日联合发布,2013年4月4日生效。该司法解释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或者多次
我国刑法对盗窃未遂的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的解释。盗窃罪不侵害人身安全,其犯罪本身对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是比较常见的侵犯财产型犯罪。犯罪未遂是犯罪的未完成状态,相对于犯罪既遂来说,未遂的危害比较低的。因此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对盗窃罪的犯罪未遂
(一)按照国家文物主管部门的规定,清代和清代以前的古墓葬、古遗址,受国家保护;辛亥革命以后,与著名历史事件有关的名人墓葬、遗址和纪念地,也视同古墓葬、古遗址,受国家保护 (二)依照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私自挖掘古墓葬、古文化遗址的,以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最高院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规定内容主要就是明确了一下具体的立案的标准,比如说盗窃数额达到了1000元到3000元的,应当是认定为数额较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铁路运输的治安状况和盗窃案件特点,现对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这种经济价值是客观的,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如有价证券等。具有主观价值(如有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