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9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
交通事故都赔偿费用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事项一般包括医药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及财产损失。如发生伤残,待伤残等级评定之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发生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具体内容有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有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起诉流程:起诉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人民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对交通肇事中受损害的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标准包括有其在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不赔偿的情形有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或者对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没有过错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这些要求: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
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赔偿标准具体有以下要求: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其他的费用也是
交通事故赔偿具体如下: (1)医疗费的凭据; (2)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证据; (3)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凭据; (4)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 (5)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