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收养人向收养登记机关民政局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材料即可: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
民法典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17条的规定,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民法典》第1093条将被收养人的年龄上限
民法典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17条的规定,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民法典》第1093条将被收养人的年龄上限
被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收养年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法律上,收养视同婚生子女的一种身分契约关系。由于收养会将本无真实血缘联络之人间,拟制具有亲子关系,因此收养者与被收养者间又称为法定血亲或拟制血亲。收养者称为养父或养母,被收
被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二)收养年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收养子女时被收养人应具备以下相关条件: 1、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需要与该子女年龄差距四十周岁以上;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5、其他条件。
收养子女时被收养人应具备以下相关条件: 1、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需要与该子女年龄差距四十周岁以上;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5、其他条件。
事实收养的收养人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
收养子女的收养人的要求有: 1、要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2、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3、年满三十周岁;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5、收养异性子女的,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收养是否要征得被收养子女的同意,要区分两种情况:一种为被收养子女在8周岁以下的,则不用征得其同意即可直接收养,因为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民法上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志,因此收养不永征得其同意;另一种为被收养子女满8周岁
被收养人应当是下列未成年人: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不满十四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立生活的能力尚不足,只依附于有抚养能力的人的抚养才能正常健康成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