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构成: 1.主观要件: 主观上表现为故意持有的是直接故意; 2.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 3.客观要件: 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擅自出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4.客体要件: 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我国的刑法对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立案追究:1、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2、犯本罪,又有其他犯罪,按较重的处罚;3、情节严重是指,出卖、转让有关政治、军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所有的档案。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档案的行为只有在情节
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3、主观上是直接故意; 4、客观上是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包括: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犯罪构成为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将档案出售给他人或者将档案的所有权转给他人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 4、犯罪客观方面存在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我国的刑法对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概念通常是指,违反档案法的规定,行为人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了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罪犯,一般会被法院判处
对犯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的行为人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行为人有前述犯罪行为,同时又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应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刑法第329条第2款),是指行为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本罪
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前两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构成擅自出卖国有档案罪的条件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档案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