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刑事诉讼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
鉴定意见满足言词证据的基本特性,所以,鉴定意见属于言词证据。在证人确实无法出庭作证是可以提供书面证人证言,此时的书面证人证言毫无疑问是言词证据。
审查鉴定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记载的内容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充足、可靠;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四个法条,即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和第五十九条对其进行了规定。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应当对这四个法条进行“细嚼”后,才能找出鉴定所存在的问题,也才能说服法官不采信不真实的鉴定结论。
常见的几种鉴定结论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法医病理鉴定 (2)法医临床鉴定 (3)法医精神病鉴定 (4)法医物证鉴定 (5)法医毒物鉴定 (6)司法会计鉴定 (7)文书司法鉴定 (8)痕迹司法鉴定 (9)微量物证鉴定 (10)计算机司法鉴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证据并非是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只是一种评价行为。交通事故认定的前提是评估者的专业技术,以中间者的身份,通过技术手段对事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和交通事故认定没有关系的,是处于事件之外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证据不是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做出的证据性材料,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并不具有鉴定结论的性质。
证人意见证据规则是指,证人作证只能陈述自己体验的过去的事实,而不能将自己的判断意见和推测作为证言的内容。主要表现在:第一,证人发表意见侵犯了审理事实者的职权。第二,证人发表意见有可能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产生误导。第三,普通证人缺乏表意见所需要的
推翻不真实的司法鉴定意见证据的方法是:另一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重新鉴定的鉴定意见被采信后,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撤销鉴定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退还鉴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