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
(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告诫;2.陈述和申辩;3.制作执行决定书;4.送达;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直接强制执行,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于逾期不履行的当事人,行政机关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可以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若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权力,可以通过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等方式,来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如果该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行政强制执行的办法: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可以在催告当事人后,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
如果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可以通过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等方式,来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如果该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可以复议,《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强制执行可以复议。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是能复议的。如果被执行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决定书可以强制执行,我国法律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行政强制执行能申请复议。行政强制执行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书是不能复议的。行政强制执行的催告,不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不能申请复议,但是对于行政强制执行或行政强制措施,是可以申请复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