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公租房承租权是可以继承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公租房的所有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承租人死亡后,公租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继承和分割,而是可以由共同居住人或者亲属依法继承,这实际上就是对公租房租赁权的继承。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后,如果承租人生前有常住
二手房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根据约定的时间确定,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一般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与居住权人生命共始终,即永久。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可以转让或者继承。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民法典的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有什么规定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
在居住权期限内的,享有房屋居住权再婚后依然可以居住。当事人可以依合同取得居住权或者直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等权利。
居住权不能转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居住权是拘于居住权人独特的身份而设立的,自然是不能转让的。
对于当事人的居住权,是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的,可以公证的事项根据我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包括: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等。
居住权不可以转让。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具有人身专属性,该权利不可以转让。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收益的权利,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居住权一旦确认,取消只有两种方式: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继承人不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
首先,土地使用权是无法继承的,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
孙子可以放弃代位继承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