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1
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的,行为人就不会受到行政处罚,但是对于精神病人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造成受害人损害的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行政处罚中不予处罚的情形《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情形。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首违不罚需要满足如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首次违法; 2、行为人造成的损害后果轻微; 3、行为人有及时改正行为。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1、首次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损害后果,及时纠正; 2、非首次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损害后果,及时纠正。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免于处罚不等于不处罚,它是需要根据案情判断为轻微,且符合以下条件:1、不满14周岁青少年;2、不能辨识和控制自我行动能力精神病人;3、聋哑或盲人。但是以上免于处罚对象需要责令其监护人严管。另外,非以上特殊人群发生轻微案情、有主动投案、立功表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不予行政处罚相当于没有处罚,对政审没影响。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超过二年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违法人行政处罚,但是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