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1)责任产生的要求不同 按份责任对产生的原因没有特殊的要求,其产生的原因与一般民事责任产生的原因并无不同,都是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而产生。而连带责任产生的原因不仅要求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还要求各责任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连带
集资诈骗中的中间人是否会承担连带责任的确认方式:若其明知该犯罪行为的,会承担连带责任,按照共同犯罪的从犯处罚,但是民事赔偿不承担连带责任。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
连带责任并不意味着承担50%。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相互间有
保证合同具有的法律责任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保证人应当承担其保证责任,保证合同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保证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合同。
出轨保证书具有法律责任,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出具出轨保证书的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出具出轨保证书,是出于其真实意思表示;3、出轨保证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书写形式属于格式要件,具体要具有法
连带担保人超过诉讼时效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保证的保护期是当事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但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不能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内。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
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责任中,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人的追偿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第一,须履行了义务。这里的履行义务。 第二,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
连带责任人有追偿权。法律规定,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