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是平等的。 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具体包括的人员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继承仅发生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没有第一顺序人时,遗产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不包括女婿。但如果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遗产份额平等分配遗产。如果继承人同意,也可以不平等分割。但在特殊情况下,生活困难、劳动能力不足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履行主要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被继承人死亡的,将发生代位继承或者转继承。即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如果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且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所以子女代位继承的份额跟父母本身继承份额是一样。
第二顺位可以依法代位继承。可以代位继承的情形有: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一般是不能同时继承的。但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成为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可以以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一同参与继承。根据法律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有区别的,但是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区别,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