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外执行和取保
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 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一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
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先行拘留以及逮捕。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限制其一定人身自由的措施。
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这五种措施是依照强制力度由轻到重的顺序依次排序的。拘传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传唤、拘传的时间
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 1、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 2、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一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
刑事强制措施有以下五种: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从拘传到逮捕,强制力由弱到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五种: (一)拘传。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 (三)监视居住。 (四)拘留。 (五)逮捕。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具体有以下这些: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
刑事强制措施主要有以下类型: 1、公检法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进行拘传; 2、公检法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3、公检法机关可以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监视居住; 4、检察院法院可以决定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而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或者特定的物作出的,以限制权利和科以义务为内容的、临时性的强制行为。行政强制措施具有特定性、临时性和非制裁性(预防性和制止性)行政强制措施主要存在于以下两种情形: (1)
刑诉法强制措施有: 1、拘传; 2、取保候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3、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
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前述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
刑事强制措施有五种,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1.拘传,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2.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