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单方抵押房屋是指借款人在贷款时向银行或者非正规渠道借贷,以自己的房产证作为贷款抵押物,房产证上登记抵押权,而未经过其他房屋所有者同意的行为,该行为一般不受法律保护。
预抵押登记,就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购房者与银行的借款合同签定的同时,在房管局的备案系统上立即生成预抵押登记,以排斥第三人对房产的行使权利。
目前银行基本不支持二次抵押。房管部门之前甚至对二次抵押额度都有限定。据了解,以前的房屋抵押额度,住宅不超过市值的70%,商业不超50%。现在已经基本放开,具体抵押额度,可由抵押双方自行商定。
房屋按揭贷款是指买房人在购买房屋时只支付一定金额的房屋首付款,把房屋抵押给贷款银行,买房人用抵押得到的资金支付剩余的买房款,而买房人再与贷款银行进行结算。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
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在每一顺位的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一顺位继承人进行分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分配。
房屋抵押登记是抵押双方当事人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产登记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为。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房地产抵押登记分成三种情况,一是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后的权利设定登记;二是权利内容变更时的变更登记;三是权利消除时的注销登记。
房屋抵押权登记,是指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保证债务的履行,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将自己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房屋供作担保,在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以该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屋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进行登记在册的过程。房屋抵押
期房抵押的效力是指将期房抵押给债权人来担保债务的履行,来承担债务的风险,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第二顺位优先受偿权,是指债权人的受偿顺序在第二位。在担保物权中,债权人有多个的,会存在受偿顺序,必须根据法定顺序进行受偿,比如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必须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受偿: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2
出租房中的押二付二是指的是押二个月(少数以季度或者年为单位)房租的钱作为押金,再付二个月的租金。押二付二这种情况很少,常见的是押一付三,指的是押一个月(少数以季度或者年为单位)房租的钱作为押金,再付三个月的租金。
一种是借款人通过担保人向银行贷款后,担保人为了降低借款人的违约风险而要求借款人按照贷款金额比例交纳给担保人的钱。是借款人交给担保人的钱。 另一种是担保人存在银行的钱。担保人不能直接放贷,所以他们存到银行一些钱作为自己的信用额度,银行再把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