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公益诉讼概念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组织和个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对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的不同
公益诉讼范围有,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诉讼法理论认为,利益受到了损害,受害者就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司法救济。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即集体或者个人的民事行政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
民事案件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且经人民法院准许的,可以撤诉,诉讼费减半收取。 已经按普通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退回一半,按简易程序收取了诉讼费的,本身就按减半收取,因此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
要严格履行诉前程序。发现可能属于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案件线索,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要求检察院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应当依法督促法律规定的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建议辖区内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有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该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
民事诉讼证人出庭规定是: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
对于民事诉讼中所应当适用的多项规则,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作出了如下规定: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1、在一审中,原告在判决前随时可以提出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的操作惯例并不相同。 2、在二审中,有权撤诉的不是原告,而是上诉人,同理,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民事诉讼法公益诉讼主体: 1、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公共利益提起诉讼是其自身的职责。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追究刑事责任。作为政府的代言人,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规定: 1、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公告送达应当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者上诉状副本的,应当说明起诉或者上
刑事诉讼法上诉撤诉规定: 1、主体条件。被上诉人无此权限。 2、当事人仅享有撤回上诉的申请权。 是否准许撤回,由法院享有最终的裁定权: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3月22日《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检察院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种。 1、民事公益诉讼——第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